遗失黄晓萍的青房改售字第ZH62263号房产证,声明作废。
来源:    发布时间: 2015-01-29 21:50   2210 次浏览   大小:  16px  14px  12px


遗失黄晓萍的青房改售字第ZH62263号房产证,声明作废。



 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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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台东海明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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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本委已依法受理申请人许鹏飞等21人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案(青开劳人仲案字〔2014〕第1090号),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、申请书副本、开庭通知及风险告

知书等法律文书,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。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,本委定于2015年3月11日13时30分在本委仲裁一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(地址:烟

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紫金山路36号三楼。联系电话:0532-86886207);届时不到庭,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。领取裁决书期限为庭后15日内,逾期即视为送达。
    特此公告
   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
2014年12月23日